问题 | 房屋买卖委托书怎么写 |
释义 | 房屋买卖委托书的主旨是明确受托人和委托人的信息、委托事项、委托时间,并规定委托人需预付费用,受托人垫付费用后需偿还。根据《民法典》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参考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委托书写明受托人和委托人的信息、委托事项、委托时间即可。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拓展延伸 房屋买卖委托书的要点和范例 房屋买卖委托书是买卖双方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具有约束力和保护作用。编写委托书时,需要包括以下要点:1.双方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2.房屋的详细描述和地址;3.买卖价格和支付方式;4.交房和过户的时间和方式;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下面是一个范例:我(卖方姓名)在此委托(买方姓名)代表我出售位于(房屋地址)的房屋,价格为(买卖价格),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交房和过户将在(时间和方式)完成。双方同意在发生争议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法院)解决。双方确认委托书的真实性并签字生效。这仅为范例,实际编写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买卖委托书是买卖双方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具有约束力和保护作用。在编写委托书时,需明确双方身份信息、房屋描述、价格支付方式、交房和过户时间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要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仲裁或法院解决。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和完善委托书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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