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政府合同须经合法性审查吗 |
释义 | 政府部门对外签订合同,不能随意“任性”了。近日,广州、深圳等地政府出台实施政府合同规定,对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政府合同的磋商、草拟、审查、签订、履行及争议解决等活动中的行为给予规范。其中明确提出,未经合法性审查,政府部门不得签订政府合同。未经合法性审查擅自对外签订合同还被列入10种被责任追究的行为之一,将由主管机关责令改正;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法律依据:《汕头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汕头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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