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效力? |
释义 | 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效力为,若是以法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则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若是法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来认定 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效力分以下不同情况而定。1、如果项目部签订合同是得到了企业的授权的,那项目部签订合同的行为自然有效,其责任由企业承担。2、如果该项目部签订合同时没有企业授权,但合同签订以后,企业法人予以追认的,也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3、虽然项目部没有得到企业的授权,但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有理由相信项目部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即项目部所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4、项目部事先未得到企业授权,事后又未被企业追认,相对人如无法证明该项目部与企业有关,而且合同履行也与企业无关的话,应认定为合同自始无效。 民法典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来认定 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效力分以下不同情况而定。1、如果项目部签订合同是得到了企业的授权的,那项目部签订合同的行为自然有效,其责任由企业承担。2、如果该项目部签订合同时没有企业授权,但合同签订以后,企业法人予以追认的,也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3、虽然项目部没有得到企业的授权,但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有理由相信项目部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即项目部所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4、项目部事先未得到企业授权,事后又未被企业追认,相对人如无法证明该项目部与企业有关,而且合同履行也与企业无关的话,应认定为合同自始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项目部公章签订的合同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项目部公章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工程项目部签订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工程项目部签订合同的效力分为两种情形: 1、合同已经履行或者事后取得承包人的追认,合同有效; 2、合同尚未履行,承包人也不予以追认,则应当分两种情况认定: (1)相对人有理由相信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是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的,则项目经理部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2)相对人并没有理由相信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是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的,项目经理部的行为构成越权代理,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前后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如果后一份合同是前一份合同内容的补充的话,往往将后一份合同认为是前一份合同的补充协议,此时,只要内容不冲突,那么两份合同都是有效的。如果有冲突的话,则一般是以后一份合同为准。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内容由 杨新堂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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