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辞退员工工资结算规定
释义
    辞退员工工资结算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在15天内结清工资并且办理离职手续;
    2、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第2个月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3、按照工作年限、工资标准分段计算经济补偿金。
    开除员工的合法程序: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2、然后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再转移档案和社保;
    3、最后由员工按双方的约定完成好工作交接。
    综上所述,劳动者需要关注一下被单位辞退的原因是否合法,如果用人单位非法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偿,用人单位拒绝补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8: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