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情况下,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登记后未共同生活、给付人生活困难。彩礼返还需要看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消费以及有无过错责任等。如双方未领结婚证,同居关系解除后女方需将彩礼全额返还,如已领证离婚时女方需将彩礼酌情返还。目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情况下,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第一种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第二种是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第三种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彩礼返还需要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消费以及有无过错责任等因素。如果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未领结婚证,同居关系解除后女方需将彩礼全额返还;如果双方已领取结婚证,离婚时女方需将彩礼酌情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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