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强制执行,被告无钱可执行,传言拘留或免于处罚? |
释义 | 法院强制执行,无财产不拘留。执行人无财力时,执行中止,恢复执行需能力。若无履行可能,法院终结执行,程序结束。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应报告财产情况,拒绝或虚假报告者可罚款或拘留。无财产执行者不拘留。 法律分析 法院强制执行,确实没钱,不会拘留。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永远无履行义务的可能,法院会终结执行,执行程序即告结束。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所以,如果强制执行确实没有财产执行的,那么是不会被拘留的。 结语 根据法院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永远无法履行义务,法院会终结执行,执行程序即告结束。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会恢复执行,而终结执行的情形包括被执行人撤销申请、法律文书被撤销、被执行人无遗产可供执行且无义务承担人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的,可能会面临罚款或拘留。因此,如果没有财产可执行,被执行人不会被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三节 监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六条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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