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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过错方怎么认定?
释义
    离婚时的过错方是指做出以下行为的夫妻一方: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具体是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家暴是冷暴力吗?
    冷暴力是家暴,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怎样算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一般可分为:1、身体暴力。通常表现为,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2、精神暴力。通常表现为,冷暴力、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恐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病的;3、性暴力。通常表现为,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4、同居恋人之间施暴、子女虐打老人、监护人殴打子女等行为也属于家暴。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三、家庭暴力的形成原因有什么
    家庭暴力的形成原因有家庭关系不和睦,产生纠纷;一方性格暴力等。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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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7: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