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杭州人才公寓申请条件:1、申请人在区内用人单位工作、并已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区内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2、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八城区)无住房;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5、创业人才。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须列入《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鼓励类专业人才开发导向目录》范围;6、大学毕业生。申请人须大学本科毕业7年内或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 2.杭州人才公寓申请流程:1、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及单位员工,由单位经办人下载《人才公寓租赁申请登记表》及申请资料清单;2、按清单准备资料,齐全后上交单位注册纳税地所在街道初审;3、街道初审通过盖章确认后,单位递交人才公寓管理审核部门复审,复审通过的单位与审核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及承诺书,合同及承诺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无特殊原因都为单位,暂时不允许个人承租;4、乙方执租赁合同原件去往人才公寓物业管理处缴费领取钥匙,原则上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3天内交房完成。 法律依据:《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第三条 人才市场运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尊重个人择业自主权和单位用人自主权。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才流动工作的领导,把人才市场的建设和人才资源的利用、开发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