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法》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及夫妻财产共有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挣的钱都是夫妻共有。夫妻一方为了家庭生活、工作经营的共同开支,可以有权单方处理。若男方因为感情出轨给小三转账,该行为属于单方处置财产的行为,但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家庭生活、工作经营的共同开支,这就侵占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份额。当被侵占的一方发现后,有权向“第三者”追回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财产,而属于出轨方的那半份财产,则属于自愿性质。如果女方有男方转账给小三的证据,建议女方通过起诉的方式追回财产。为保证执行,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