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判决书会直接生效吗 |
释义 | 二审判决书一般是以判决宣告之日为生效之日,如果没有宣判的,以送达之日为生效时间。由于宣判的形式不同,从而也导致了生效的实际时间存在多种可能,假如说是开庭宣判的,那么宣判的时间是唯一的,没有什么好争议;但实践中往往是没有开庭的宣判,就是让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签署一下宣判笔录,这时候原被告双方就很有可能是有先后的,而不一定会在同一天签署,这时候应该以最后签署的一方签署之日为生效的时间。 判决书的要求 (一)逻辑性。司法裁判要辨别是非曲直,要解决互相对立的诉讼争议,要对案件事实予以揭示和证明,就必须使用一定的逻辑形式。司法过程是一个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逻辑进行推理和判断的过程,逻辑是司法实践的基本工具。 强调司法判决三段论式的逻辑形式,主要是为了保证能够合情合理地推导出具有说服力的司法结论,并通过对司法结论的说明与论证,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认知该结论是理性裁断的结晶而非为随意擅断的结果。但是,司法结论的适当与否取决于当事人各方诉讼能力的高低,法律推论并不能导出普遍适用的必然结论。因此,司法判决的逻辑性并不等于说法官的论证都要机械地保持形式上的合乎逻辑,法律逻辑与法官的自由裁量功能互补,相辅相成,不能孤立或绝对化。 (二)公正性。公正是司法判决的灵魂。判决书的基本功能,在于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一个合理的证明(在判例法国家还具有在可能的情况下为以后类似案件的裁判提供一种坐标的功能)。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