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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释义
    刑事拘留程序如下。1、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做出刑事拘留的决定:对需要拘留的,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签发拘留证,提请公安机关执行;2、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出示拘留证,被拘留人须签名盖指印,抗拒拘留可使用戒具;3、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案件拘留期限是14天,多次、结伙、流窜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拘留上限是37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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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0:3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