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在和平离婚中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
释义 | 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离婚时财产归属问题。根据情况,房产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女方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夫妻拥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一、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离婚时如何处理? 关于婚前男方首付但婚后写女方名字的问题,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男方只支付了首付,剩余贷款由夫妻共同偿还。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每个人拥有房屋的一半所有权。第二种情况是男方不仅支付了首付,而且尾款也是男方支付的。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产证上写的是女方名字,但根据赠与合同已经完成登记手续,所以该房子归女方所有。无论是将房子赠送给一个人还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每个人拥有一半的份额。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语 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离婚时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男方只支付了首付,剩余贷款由夫妻共同偿还,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每人拥有一半所有权。如果男方支付了首付和尾款,即使房产证上写的是女方名字,根据已完成的赠与合同登记手续,房子归女方所有。无论房产是赠送给单个人还是夫妻双方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每人拥有一半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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