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诫免处理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监督对象的主体身份、行为的性质后果等因素,确定采取诫勉谈话还是书面诫勉方式。 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二十四条 对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 第六条 受到诫勉处理的,半年内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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