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到县级以上医院开转诊证明。拿一个小城镇的医保来说,如果要去异地就医,先要到县级及以上的医院,一般镇上都会有县级的医院,让医生开一个转诊证明; 2、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医院的社保窗口一般会设在收费口,拿着转诊证明去窗口,由医院社保工作人员盖章证明;随后,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 3、就可以在外地的指定医院住院治疗,只需要将医院提供的发票、医疗本、还有社保卡、户口本等到县级的社保局去,就能够报销相应的医疗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