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迁房办理产证提交哪些材料 |
释义 |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动迁单位原《房地产权证》(原件); (4)《动迁协议》(原件); (5)地籍图(原件两份); (6)房屋平面图(原件两份); (7)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具体可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 一、如何办理房屋遗产继承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继承人需要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 2、当事人身份证件; 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8、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者继承财产协议原件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等; 9、其他有关文件。 二、房子赠予过户的材料要哪些?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7)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证明; (8)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 (9)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10)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三、房产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五)已婚的购房人: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六)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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