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履行中有争议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符合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的可以中止。当事人因争议无法顺利履行合同的,可以协商一致后中止履行。符合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确切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