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租赁合同可以延期吗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能延期。承租人可以和出租人协商申请延期。合同中应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一、租赁合同纠纷最高法院可以主张管辖吗 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租赁合同是什么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入和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土地租赁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土地租赁合同成立生效要件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体条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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