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为已领养的孩子办理户口? |
释义 | 收养子女户口申请材料包括书面申请、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养登记证、抚养能力证明、医院体检证明、报案证明、民政部门公告、亲属关系证明、住所证明、同意落户证明和DNA比对材料。 法律分析 申请人申报收养子女户口受理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收养人双方签字);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收养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养人抚养能力证明; 6、收养人医院体检证明; 7、《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8、民政部门公告; 9、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被收养人的,提交被收养人生父母与收养人血亲关系的证明材料; 10、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申请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权利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材料、同意落户证明; 12、在我市公安刑侦部门做的DNA打拐比对材料。 拓展延伸 如何合法为领养孩子办理户口? 领养孩子后,为其办理户口是确保孩子享有合法权益的重要步骤。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领养证书、身份证明等。接下来,前往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填写户口登记表,并提供所需证明文件。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面谈、调查等程序。注意,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务必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一旦申请获批,户口本将会发放给您。请注意,户口办理可能需要一定时间,耐心等待并跟进申请进度。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指导。 结语 办理领养子女户口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如领养证书、身份证明等,并前往户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面谈、调查等程序。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并耐心等待申请进度。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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