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法律规定的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
释义 |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违背民事法律行为导致收养行为无效的情形,哪种收养行为不具法律效力 下列收养关系会无效: 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3、违法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4、收养人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的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五种情形有哪五种 《民法典》中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胁迫下的民事行为有没有法律效力? 可以认定为无效,但要提出法律证据。 胁迫一般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以将要发生的、会造成被胁迫人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的损害进行胁迫。 (2)以直接对被胁迫人或其亲友实施不法行为,造成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的损害进行胁迫。此种情形下,不仅合同无效,而且胁迫人直接侵犯了被胁迫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承担侵权行为责任。 该内容由 王安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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