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未遂帮助犯如何处罚 |
释义 | 一、犯罪未遂帮助犯如何处罚 帮助犯,是共同犯罪分类的一种。对于帮助犯,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就以从犯论处;如果被胁迫实施帮助行为,并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则应以胁从犯论处。这种从犯的犯罪行为通常表现为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查看犯罪地点、排除犯罪障碍以及事前通谋答应事后隐匿罪犯、消灭罪迹、窝藏赃物来帮助实施犯罪等情况。 帮助犯简单来说就是帮助他人进行犯罪的,并且其行为就是故意的,帮助犯是属于共犯的,因按照共同犯罪进行处理,但是如果该帮助犯在共同犯罪中处于帮助作用,则按照从犯处理。 二、帮助犯的构成特征 (1)须存在实行犯及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帮助犯的成立须以被帮助对象即实行犯的存在为前提。—般地说,被帮助者的行为必须构成犯罪,帮助者的行为才有可能成立帮助犯;实行犯行为不构成犯罪,帮助犯亦无犯罪可言。 (2)须有帮助犯罪的故意,即明知自己在帮助他人实施犯罪,认识到自己的帮助行为是使实行犯的行为容易实施或促使其完成犯罪。 (3)须有帮助他人实施犯罪的行为。帮助行为有物质上的帮助或精神上的支持与鼓励;既可用作为的方式亦可用不作为的方式实施。有前帮助,即在实行犯着手实行犯罪前实施帮助行为,如提供犯罪实行之际的帮助行为,如把风、指引路线场所等;事后帮助,即在犯罪完成后帮助隐匿罪犯,毁灭罪证,窝藏赃物等。但事后帮助行为事前有通谋的,才以共同犯罪论处,事前无谋的,可构成单独犯罪,不是帮助犯。 帮助犯是帮助实行犯实行犯罪的人。成立帮助犯,要求有帮助的助的故意,共犯从属性说还要求被帮助者实行了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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