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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审裁定可以上诉吗?
释义
    法律分析: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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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