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抵押与担保执行先后顺序
释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随便看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怎么处理的
内蒙古小时工最低标准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责任能不能约定
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责任区别是什么
连带责任保证期间 -法律知识
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如何确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定保证期间的内容?
连带共同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是什么?
连带责任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有什么区别
连带责任担保是否有期限?
保证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如何写连带责任担保书
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是什么
连带责任保证法律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律规定?
法人能否连带责任担保
法人能否连带责任担保 法律问题
公司担保法人连带责任如何承担?
公司担保法人连带责任包含哪些
公司担保法人连带责任该如何承担
公司担保法人连带责任怎么承担
企业担保法人连带责任如何承担?
法人能否连带责任担保?
一个法人为公司担保的连带责任有哪些
政治犯罪
政治分离
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保险
政治改革
政治关系
政治海岸线
政治活动
政治机关
政治监督
政治疆界
政治教导员
政治解决
政治解释
政治救济办法
政治局
政治局常委
政治局常委会
政治局候补委员
政治局委员
政治军官
政治恐怖主义
政治民主
政治难民
政治平等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4/24 17: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