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产权房不能买卖过户。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小产权房无法过户,只能签订转让协议,将使用权转让给他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