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法院公开法律文书,除婚姻家庭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未成年人以外,都是以实名公开的。这是最高法院明确规定的,是合法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等内容都可以在网上公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