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告可以通过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或指定辩护等方式进行辩护,在整个刑事诉讼阶段都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如被告因经济困难无法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指定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进行辩护。 法律分析 1、自行辩护。 (1)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 (2)这种辩护贯穿整个刑事诉讼,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 2、委托辩护。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亲友等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3、指定辩护。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