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动产的所有权需要以登记的方式取得。不过户无法取得房产的所有权。产权当然是以登记为准,没过户所有权就仍属于原卖方。 但是,如果合同效力没有问题,对方也无违约行为,房子交付,卖方想要回,买方不同意,到法院起诉,卖方的主张通常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相反,买方还有权要求继续履行,甚至过户。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除非买卖合同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卖方不履行义务的,买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