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定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
释义 |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立案标准为伪造、变造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的国有证券或其他有价证券,构成要素包括一般主体、故意主观犯罪、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中的有价证券作为犯罪对象,以及伪造、变造较大数额的行为。 法律分析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立案标准为伪造、变造国有证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犯罪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对象: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中有价证券的正常管理活动,犯罪对象为国库券等有价证券; 4、犯罪客观: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拓展延伸 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定罪标准及相关判定要点 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定罪标准及相关判定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查明被告人是否伪造或变造了国家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其次,需要证明被告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违法目的,即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此外,还需考虑被告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即明知伪造或变造行为的违法性并故意实施。判定要点包括对证据的审查,如伪造或变造的证据材料、交易记录等。同时,还需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对国家有价证券罪的规定,如《刑法》中对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规定。最后,法院将根据以上要点综合评估证据,以确定被告人是否构成国家有价证券罪,从而作出定罪判决。 结语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立案标准为伪造、变造国有证券或其他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该罪的犯罪构成包括一般主体作为犯罪主体,故意为主观犯罪方面,国库券等有价证券为犯罪对象,以及伪造、变造较大数额的行为为犯罪客观。定罪标准及判定要点包括查明伪造、变造行为、违法目的、主观故意,审查相关证据如证据材料、交易记录,综合考虑法律法规规定,最终法院综合评估证据以确定定罪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8194;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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