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提出刑事自诉该如何做 1、当时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直接提交起诉状进行起诉。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的条件包括:属于本院管辖;被害人告诉;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二)属于本院管辖; (三)被害人告诉;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二、刑事拘留都有哪些特点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除以上情形之外,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冲击法庭的,或者有其他妨碍诉讼进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以决定对其予以1000元以下的处罚,或者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不论何种拘留,均由公安机关执行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法院决定的司法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要知道刑事拘留的对象是一些对社会具有严重影响的人员,其拘留的事件长短根据案件的需求决定。其拘留的事件是会记录在个人档案中,是无法消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