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我国反诉要不要交诉讼费 1、反诉也要交诉讼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八条,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诉讼费用交纳和退还有什么规定 1、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按以下的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3、待实际发生后交纳。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预交。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分别预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