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如何申请终止探视权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向法院申请终止探望权。探望时间的确定需考虑孩子年龄和意愿,保护其身心健康。离婚双方可在协议书中约定探望时间,如无法解决,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孩子成年后有自主选择权。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如何申请终止探视权 民法典规定,行使探望权会对子女成长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探望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视权多久时间行使一次 确定探视时间的方法: 首先先由离婚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或者抚养协议书时,约定探视时间、方式、地点等内容,约定一致后,需要按照协议书上的规定来执行。 其次,离婚双方当事人不能解决探视问题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和孩子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 确定探视时间要考虑的因素: 1、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孩子还小的,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要根据孩子的成长以循序渐进方式确定探视频率和时间。而在成年后,子女有见父母或者不见父母的自主选择权。 2、要考虑孩子的意愿,只要孩子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愿,且排除受抚养一方父母的胁迫、诱导,在家长和法官劝说无用的情况下,就应该尊重孩子的意见,不应强行安排见面。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若行使探望权对子女成长不利,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探望权。探视时间的确定需考虑孩子的年龄和意愿,以保障其身心健康。离婚双方可通过协议书约定探视时间、方式、地点等内容,如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在孩子成年后,他们有权自主选择是否见父母。尊重孩子的意见,避免强行安排见面是重要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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