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司法解释是什么 |
释义 |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司法解释是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假药劣药的定义 在国家法律中,对劣药、假药做了专门的规定,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罪名,毕竟有关人身安全的问题都是重大问题,那么,假药劣药的定义是什么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3)超过有效期的;(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有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销售假药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认定假药的标准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行政处罚措施是什么 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行政处罚措施是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劣药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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