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代位继承则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特定继承人继承。二者的适用条件、权益属性等内容均不同;转继承,继承人所继承的是遗产,更多的是一份财产权益。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继承的则是身份权与财产权竞合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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