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女的债务应该父亲去偿还吗 |
释义 | 儿女不是必须要偿还父亲的债务,父亲欠的债务应当由其自行偿还,儿女不需要承担代替偿还的责任,但是如果父亲去世,儿女继承了遗产的,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一、欠高利贷是否会连累兄妹 欠高利贷一般不会连累兄妹。由于欠款人一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独立承担其债务,所以兄妹没有代替欠款人还款的义务。但如果兄妹继承欠款人的遗产,则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还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但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可以不还;而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仍然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还。 二、父亲去世前欠了很多债怎么办呢? 父亲去世,有遗产的,他生前所欠的债由接受继承的人承担。接受继承的人承担的债务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所负担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一个欠债人死亡的债务什么人承担 欠债人死亡的,债务由以下人员偿还: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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