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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闲置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吗
释义
    闲置的固定资产是需要计提折旧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尚未使用的固定资产,依然需要计提折旧,折旧金额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下2种情况除外,一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净残值不再提取折旧);二是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只要会计上确认为固定资产,就需要按月计提折旧。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以下7种情况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计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扩展资料
    一、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
    二、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三、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第六十一条:从事开采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企业,在开始商业性生产前发生的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的折耗、折旧方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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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6: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