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空头支票无效,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空头支票的处罚是什么 空头支票的处罚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票人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收到空头支票的人可以要求出票人给予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如果出票人有骗取财物的目的的,还可能会承担刑事处罚。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 票据当事人应当依法从事票据活动,行使票据权利,履行票据义务。 第五条 票据当事人应当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统一格式的票据。 第三十一条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可以签发空头支票吗 签发空头支票是不可以的。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 《票据法》第八十七条 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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