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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华侨在广州办理离婚登记材料
释义
    法律分析:(一)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二)本人的有效护照。(三)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四)双方当事人2张2寸单人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红底彩色照片。(五)如当事人身份及信息变更的,需提供有权机关或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六)《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或者该回执单遗失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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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