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呢 |
释义 |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自己碰到家庭暴力的问题:当事人可以向其或加害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等单位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加害人威胁人身安全的,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一、丈夫经常对我家暴怎么办? 受到家暴处理的方法有: 1、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制止暴力行为,为日后维权保留证据。 2、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4、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第三款第二项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被家暴了怎么办 当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以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当地的司法机关进行求助。必要时,受害人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家庭暴力受害人、其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该及时给予帮助并处理。 三、提离婚被家暴该怎么办 提离婚被家暴的,可以向加害人或者自己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或者也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警方会对施暴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如果有必要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如果被施暴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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