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进行报案,但42小时内不能立案,因为出走的人没有犯罪事实。如果出走的时间超过42小时,可以按人口走失立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存在。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https://www.66law.cn/tiaoli/742.aspxhttps://www.66law.cn/tiaoli/19.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