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士兵预备役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士兵;编入预备役部队的预备役士兵;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 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普通民兵组织的人员;其他经过预备役登记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的人员。 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根据需要可适当延长。 预备役是公民在军队外所服的兵役,包括军官预备役和士兵预备役。公民在服预备役期间,按规定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任务,并随时准备应征现役。预备役是区别于现役的一种兵役义务,是兵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储备后备兵员、战时实施兵员动员的重要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 第四条 预备役军官按照职务性质分为军事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装备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 军官预备役按照平时管理和战时动员的需要,分为两类:在预备役部队任职的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军官为第一类军官预备役;其他预备役军官为第二类军官预备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