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四条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五条士兵预备役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一)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士兵;(二)编入预备役部队的预备役士兵;(三)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一)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普通民兵组织的人员;(二)其他经过预备役登记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的人员。预备役士兵达到服预备役最高年龄的,退出预备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