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积分入户包括人才引进积分、投资纳税积分、居住社保积分三个渠道。 法律依据: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 第七条 户籍迁入划分为技术技能迁户、投资纳税迁户和政策性迁户三个类别。前款所称技术技能迁户是指从我市现有暂住人口中根据年龄、工作年限、技术技能水平等条件选招、选调入户和从市外引进应届毕业生或其他符合入户条件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按规定办理入户。前款所称投资纳税迁户是指在深圳投资并缴纳一税额、符合入户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及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个人,按规定办理入户。前款所称政策性迁户是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将符合政策的人员入户深圳,包括夫妻分居、老人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和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安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