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到场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到庭的处理方式有三种:公告送达、缺席审理或拘传到庭。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将通过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并进行缺席审理。若被告不愿出庭,则可以书面形式陈述意见,法院通常会进行缺席审理。若被告不提供书面离婚意见,法院将依法拘传被告到庭。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场分三种情况处理,公告送达、缺席审理或者拘传到庭。离婚案件中被告因下落不明无法应诉的,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之后缺席审理。本人不愿出庭,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法院一般会缺席审理。若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则依法对其拘传。 拓展延伸 被告缺席离婚诉讼,应如何应对? 当被告缺席离婚诉讼时,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首先,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缺席证据,如通知书、传票等,以证明被告确实没有出庭。其次,原告可以要求法院进行调解,寻求和解的可能性。如果调解不成功,原告可以要求法院进行证据审查,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原告还可以请求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判决。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原告应积极与律师合作,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最后,如果被告缺席是因为特殊原因,如疾病或其他紧急情况,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延期审理的申请,以便被告能够参与诉讼。 结语 当被告缺席离婚诉讼时,原告应采取以下措施:提供缺席证据,寻求调解和解决方案,提供证据支持主张,请求有利判决。与律师合作保护权益,如有特殊原因,申请延期审理,确保被告能参与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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