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捡到户口本怎么办 |
释义 | 丢失户口本和身份证需要挂失重办,程序包括受理、审核、登记入户。申报材料包括书面申请、单位证明或居委会证明。挂失需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报失,自己承担登报费用,期满后派出所补办新证。若三个月内未找到,户主本人或经公证的委托人可提出申请办理补领手续。 法律分析 一般捡到户口本也没什么用的,但建议户口本、身份证这类证件丢失一定要挂失重办。办事程序:受理、审核、登记入户二、申报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写清户口簿遗失原因、人员基本情况); 2、单位证明或居(村)委会证明。三、承诺时限申报材料齐备即办户口本和身份证要去报社登报挂失,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报失,派出所按排挂失,自己承担登报费用,约40元。期满,派出所补办新证、本。一般是从报告公安机关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找到的,由户主本人提出申请,户主本人不能前来的,申办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户主委托书办理户口簿补领手续 拓展延伸 如何妥善处理意外捡到的他人户口本 当我们意外捡到他人的户口本时,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妥善的措施来处理这个情况。首先,我们应该尽快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向他们报告此事,并将户口本交给他们保管。公安机关将会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同时,我们可以尝试通过社交媒体或其他渠道发布招领信息,以便找到户口本的真正所有者。此外,我们也可以咨询律师或法律专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我们的行为合法合规。总之,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地采取行动,保护他人的隐私和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 结语 请及时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并将捡到的户口本交给他们保管,同时可以通过发布招领信息寻找真正的所有者。咨询律师或法律专家,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保护他人的隐私和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关于领取户口迁移证缴纳工本费项,公安部于1975年9月15日“关于取消户口迁移证收工本费的通知”中已予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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