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公司的分公司可否对外签订合同 |
释义 | 建筑分公司能否独立签订合同分两种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具备经营资格,可代表公司签订合同;2.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非法经营,签订的合同无效。建筑分公司能否单独对外签订合同,需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一、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具备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需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此情况下的合同认定为有效;二、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从事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主体资格,其签订的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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