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于什么是离婚协议书这个问题来说,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签订的一份协议,对于离婚协议书来说,离婚协议书所需要划分的一些事项是比较多的,例如说夫妻之间离婚的一个原因。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二、离婚诉讼的交费主体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按有关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起诉离婚的费用,最后法院依“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起诉离婚的费用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三、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一)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二)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四)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五)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六)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七)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八)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九)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十)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十一)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