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拘捕不会入档案。只有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判罚才会有记录,受到行政拘捕的一般不会对以后的就业有影响。刑事拘捕是刑事强制举措,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举措,刑事拘捕的结果是有罪和无罪两种。 行政拘捕的特点具体如下: 1、行政拘捕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捕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捕不同于刑事拘捕。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举措。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章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强制举措; 3、行政拘捕不同于司法拘捕。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章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举措; 4、行政拘捕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举措; 5、行政拘捕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其他行政处罚。 什么是行政拘捕: 行政拘捕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捕;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