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单方申请离婚手续: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决定是否接受该诉讼,符合法律规定的,由法院受理。法院在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发送传票,至少在开庭3天前告知,最后开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