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的区别 |
释义 | 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是指国家对经营特种项目的企业,需要其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才能办理工商注册。 如:食品餐饮行业必须有卫生局的卫生许可证、道路运输企业要有运管局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旅馆住宿业要有公安局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等等。你们网络技术中心如果要做电信业务,那就要有电信局的经营许可证。这就是许可经营项目。 每年工商年检,也是先办行业年检再办工商年检。 凡是经营范围不需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工商局都归为一般经营项目。 扩展资料 一、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支机构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可以凭分支机构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有下列情形的,企业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企业经营的 (二)属于许可经营项目,不能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的; (三)注册资本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特定行业的企业只能从事经过批准的项目而企业申请其他项目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停止有关项目的经营并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一)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因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调整为许可经营项目后,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二)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要求重新办理审批,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三)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届满企业未重新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四)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被审批机关取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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