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省人民医院生小孩需要些什么证? |
释义 | 问题一:生孩子需要什么证件 一、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办证时间:生产之前作用:生育服务证就是我们常说的“准生证”,这可是新生宝宝的第一个证件,别以为这张证明可有可无,它可是宝宝降临到这个世界的合法“通行证”哦,之后宝宝的出生、上户口及其他的福利都和它有密切关系!所需材料:办理证明时应带上户口本(最好是夫妻双方的,如果户口不在一起最好持妈妈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的初婚初育证明(可让工作单位或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其他所需材料:a.《医疗保险手册》及复印件;b.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实验化验单(盖生育章);c.女方1寸免冠照片1张。 二、出生证出生证办证时间:产后出院如何办理:充满期待的10个月终于到达尾声。宝宝即将分娩,准妈妈在入院的时候,医院会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为即将到来的宝宝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准备。出生证便是宝宝的第一份人生档案。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细节提醒: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特别提示: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虽然很多家长从刚怀孕起就开始为宝宝取名了,可不到最后关头总是难以决定。为了顺利拿到宝宝的出生证明,在出院前一定要定下宝宝的名号了。给宝宝取名的时候,最好不要刻意在字典里翻出某个冷辟的字来。这样,可以避免很多尴尬,不会让别人看了宝宝的名字就问,这个字怎么?或者干脆就被别人念错。如今登记或报名考试都用电脑信息系统,过分冷僻的字,打字员也许要花费很多精力从字库里寻找,或者电脑里根本找不到这个字,麻烦还真不少呢。 三、上户口上户口宝宝出生后,家里就多了一名家庭成员,按照户口管理法,这时应该给宝宝上户口了,使他(她)在法律上正式成为家中一员。所需材料:申报户口要带齐必要的证明。按目前城乡申报户口的规定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必须携带的证件有:计划生育部门颁发的准生证、医院签发的出生证、户口簿册。办理程序:到户口所属的***户口申报处申报户口时,应详细填写户口申请单,进行户口登记,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后,宝宝的大名就添加在户口本上了。提示:只有在及时申报宝宝的户口后,社会上各种医疗保健才会随之而来,让宝宝享受到应当享受的权利。所以爸爸妈妈千万别忽略了这件事。 四、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添了宝宝后,如果没有“再接再厉”的打算,就可以考虑到当地居委会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了。办好证明后,从办证那一天开始到孩子满14周岁为止,家长可以每月领到10元钱的奖励,退休时工资可增加5%(根据各省市的计生条例,独生子女的奖励和发放形式会有地域差异)。申请流程: 1、居民填写申请表--> 2、单位或居委初审--> 3、计生办审核--> 4、区计生委审批--> 5、发证及奖励所需材料: 1、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 2、离婚对象:符合......>>问题二:生小孩需要什么证件 一、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办证时间:生产之前作用:生育服务证就是我们常说的“准生证”,这可是新生宝宝的第一个证件,别以为这张证明可有可无,它可是宝宝降临到这个世界的合法“通行证”哦,之后宝宝的出生、上户口及其他的福利都和它有密切关系!所需材料:办理证明时应带上户口本(最好是夫妻双方的,如果户口不在一起最好持妈妈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的初婚初育证明(可让工作单位或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其他所需材料:a.《医疗保险手册》及复印件;b.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实验化验单(盖生育章);c.女方1寸免冠照片1张。 二、出生证出生证办证时间:产后出院如何办理:充满期待的10个月终于到达尾声。宝宝即将分娩,准妈妈在入院的时候,医院会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为即将到来的宝宝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准备。出生证便是宝宝的第一份人生档案。 去医院生孩子时,需要带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带上宝宝的准生证。如果家里有医保卡,也可以带上。最好带上平时孕检时宝宝的资料,方便于医生更好的判断。实在不知道需要带什么东西,可以去当地正规医院咨询医生,做好充足的准备。孕妇在去医院生产时,不光需要带证件,还需要带上宝宝的衣物和孕妇的生活用品。生完孩子后需要在医院待几天,观察身体情况。平时要注意保持营养摄入均衡,有充足的休息,尽量放松心情,不要使神经处于紧绷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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