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二维码可以截图给别人吗 |
释义 | 医保二维码不可以截图给别人。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报销医保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3、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综上所述,报销使用医保需要的材料包括医院的病历本,需要医生填写好病历本并且开出出院证明;还需要医疗费的总账目表,包括药费、住院费、手术费、营养费、出诊费等各项医保规定能够报销的费用,除此之外,还包括当事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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